

证券日报网讯 12月9日晚间,灵康药业发布公告称,截至2025年12月9日,公司股价已出现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85%之情形,已触发“灵康转债”的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决议本次不行使“灵康转债”的转股价格向下修正的权利,且在未来1个月内(2025年12月10日至2026年1月9日),如再次触及可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亦不提出向下修正方案,从2026年1月12日开始重新起算靠谱的股票配资平台,若再次触发“灵康转债”的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件,届时公司董事会将再次召开会议审议是否行使“灵康转债”的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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